對大多數性侵害和性騷擾受害的孩子來說,
第一道無法跨越的障礙,
就是連自己都不知道發生了什麼。
可能根本不知道是「性侵害」,
不知道對一個老師說「不要摸」是否可以,
也不知道自己被對待的方式,其實是犯罪。
「趁上電腦課時摸我背部,有一次叫我起來,把我抱著坐在大腿上,抱得很緊,我沒有發出聲音,是因為怕同學有異樣眼光或說閒話。」判決書中的甲女證詞。
「那一次我和同學發生衝突,在教室哭,校長說要安慰我要我去小木屋,叫我坐在旁邊,一邊安慰我,手在放在我的大腿一邊摸,摸大約10分鐘⋯⋯我覺得是超越長輩該做的⋯⋯但覺得說出來也沒有用,我不想給家人找麻煩⋯⋯」判決書中的丁女證詞。
「小的時候都沒有人跟我說這是不對的,」丙女在就讀小學時被認為是劉育成的「女朋友」,自己也以為和老師談戀愛,後來被性侵害、被逼吃避孕藥,身心傷害直到成年。
判決書中的細節令人不忍,
但更讓人難過的是——
受傷後,不確定說出來會有人相信。
莊純青是第一位吹哨者,
後來也成為國高中的代理老師,
她是在小六時被劉育成強制猥褻。
那晚她掙扎跑回家後,立刻告訴爸媽,
劉育成和當年的校長、主任
親自到家裡道歉後達成協議:
「調離導師職位、開學後主動調校⋯⋯」
莊純青記得非常清楚,
自己重回學校後,遭受其他老師冷言冷語:
「那麼好的老師,為什麼你要把他逼走?」
小六的莊純青非常無助,
在長大後才發現當年受害的不只是自己,
開了記者會後接受性平委員會的調查。
長期關注兒少權益的監察委員葉大華表示,
兒少被性侵害與成人不同,
太小的小孩根本無法知道什麼叫做性侵,
也無法明確表達被性騷擾或被性侵害。
孩子只知道不舒服,很難以具體描述,
這些都需要更多教育才能被訴說。
這種兒童受最信任的人侵害,
稱之為「機構背叛」(Institutional Betrayal),
這不僅是身體傷害,更是心理的背叛,
更容易造成二度或是多度傷害。
這類傷害往往都是到了成年後才敢揭露,
並且對兒童身心影響深遠。
以澳洲研究經驗顯示,
女性平均24年、男性平均在26年後,
才敢說出真相。
當保護孩子的每一道關卡都失靈,
沉默成了最深的傷害;
但只要有人願意傾聽與行動,
斷裂的信任就有機會重新被接起。